臺中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 |
發佈單位:園長室
發佈類別:訊息公佈
順序:139
發佈日期:2013年12年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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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格:
設籍臺中市或持外國護照居留地為本市,民國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,年滿5足歲,未滿6足歲,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者。
報名日期:
(一) 初選報名日期:103年4月7日(星期一)至4月9日(星期三),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理。
(二) 複選報名日期:103年5月27日(星期二),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理。
報名地點: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輔導室(臺中市東區臺中路153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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